一、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体育局

天津市总工会

(三)协办单位

天津市举重摔跤柔道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6月10-14日

地点:天津工业大学体育馆

三、竞赛项目

个人赛

(一)成人组(2007年12月31日前出生,含12月31日至1975年1月1日后出生,含1月1日)

男子:-60公斤级、-66公斤级、-73公斤级、-81公斤级、-90公斤级、-100公斤级、+100公斤级

女子:-48公斤级、-52公斤级、-57公斤级、-63公斤级、-70公斤级、-78公斤级、+78公斤级

(二)U18组(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60公斤级、-66公斤级、-73公斤级、-81公斤级、-90公斤级、-100公斤级、+100公斤级

女子:-48公斤级、-52公斤级、-57公斤级、-63公斤级、-70公斤级、-78公斤级、+78公斤级

(三)U16组(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55公斤级、-60公斤级、-66公斤级、-73公斤级、-81公斤级、-90公斤级、+90公斤级

女子:-45公斤级、-48公斤级、-52公斤级、-57公斤级、-63公斤级、-70公斤级、+70公斤级

(四)U14组(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50公斤级、-55公斤级、-60公斤级、-66公斤级、-73公斤级、-81公斤级、+81公斤级

女子: -40公斤级、-45公斤级、-48公斤级、-52公斤级、-57公斤级、-63公斤级、+63公斤级

(五)U12组(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30公斤级、-35公斤级、-40公斤级、-45公斤级、-50公斤级、-55公斤级、-60公斤级、-66公斤级、-73公斤、+73公斤级

女子:-25公斤级、-30公斤级、-35公斤级、-40公斤级、-45公斤级、-48公斤级、-52公斤级、-57公斤级、-63公斤级、+63公斤级

(六)U10组(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25公斤级、-30公斤级、-35公斤级、-40公斤级、-45公斤级、-50公斤级、-55公斤级、-60公斤级、-66公斤级、+66公斤级

女子:-20公斤级、-25公斤级、-30公斤级、-35公斤级、-40公斤级、-45公斤级、-48公斤级、-52公斤级、-57公斤级、+57公斤级

(七)U 8组(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女子:-20公斤级、-25公斤级、-30公斤级、-35公斤级、-40公斤级、+40公斤级

四、参加办法

第十六届市运会群众赛事活动面向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农民等全市广大市民,参赛形式包括单位或组织报名参赛和运动员个人报名参赛两种。报名的单位或组织可以是市各委办局、各区、市级行业体协、企事业单位、市级体育社会组织,报名参赛的个人需要满足市运会群众赛事活动运动员资格条件。

五、运动员资格及审查

(一)运动员资格

1.具有天津市户籍或连续在本市工作、学习、生活满6个月以上,报名时,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认定时间划定为项目报名截止日期前。

2.经二级及以上医院证明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赛。须提供赛前三个月内的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心电图为必检项)。

3.符合项目参赛组别和年龄规定,运动员年龄以国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信息为准。

4.现役专业运动员不得参加本届市运会群众项目比赛。

(二)资格审查

1.每一项目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或组织参加比赛,以个人名义报名参赛的运动员不能在相同项目中代表单位或组织参加比赛。

2.各单项竞委会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通过网络公示接受各参赛单位和社会监督。各参赛单位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

3.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个人项目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两人和两人以上项目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取消运动员所代表的参赛单位参评第十六届市运会群众赛事活动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资格。

4.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六、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1.比赛采用中国柔道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四分之一复活赛制,5人以下(含5人)采用循环赛制。

3.比赛时间:U16组、U18组、成人组比赛时间为4分钟;U14组比赛时间为3分钟,U12组、U10组、U8组比赛时间为2分钟。

4.加时赛:金分加时赛无时间限制。

5.U14组、U16组、U18组、成人组参赛运动员必须着蓝白柔道服进行比赛,U12组、U10组、U8组参赛运动员穿白色柔道服进行比赛。

6.各参赛运动员正式称量体重时间待定。

7.U12组、U10组、U8组的参赛运动员在投技中禁止使用夹颈背、跪姿背负投、袖吊及舍身技。寝技中禁止使用绞技、关节技。

(二)场地器材服装

1.比赛场地和器材由办赛方提供,符合中国柔道协会审定的最新版竞赛规则的场地器材标准及要求。

2.运动员上场比赛、赛前练习着装方面应穿着符合规定的柔道服,属于运动员自身使用的比赛服装及装备由运动员自备。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奖励前8名(冠亚军各1名、2名并列第三、2名并列第五、2名并列第七),颁发获奖证书。

(二)获得前3名的,颁发金、银、铜牌和获奖证书。

(三)比赛设置体育道德风尚奖。

八、报名

(一)报名要求

1.领队:1名,负责本次赛事期间相关事宜的责任人。

2.教练员:1-2名,须有运动员参加本次比赛,并由参赛单位审核教练员资格方可报名。

3.运动员:每个级别报名人数不限(报名顺序按照级别从小到大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6年5月20日9:00至27日16:00

报名网址:http://8.141.97.31/,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闫老师 18322395125

(三)领队会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参赛单位在领队会时,须准备《运动员(健康)体检报告证明》、《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参赛资格承诺书》、《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赛风赛纪、反兴奋剂责任书》等有关要求材料原件以备办赛单位查验查收,否则不予参赛。称重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确定最终比赛名单后,不得无故弃权。凡无故弃权者取消录取名次资格(受伤弃权者须出具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临场伤弃者需裁判长确认并签字)。

(五)各参赛单位于比赛检录前30分钟携带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到,迟于此时间验证或未带齐证件者不允许参赛。

九、反兴奋剂与赛风赛纪

各参赛队须签订《赛风赛纪、反兴奋剂责任书》。凡违反赛风赛纪,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名次者,经查情况属实,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赛、通报批评、取消参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对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者将另加处罚。

十、保险

各参赛单位须持有参赛人员在参赛时间(包括赴赛场往返路途中)内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比赛期间非因赛事组织者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及其产生的费用,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天津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柔道比赛竞委会。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8822028295

邮箱:809847977@qq.com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