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一体育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毛某为使其培训的207名学生能被确定为国家二级运动员,以公司或个人名义请托甘肃张掖市体育局原系统管理员代某在“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违规发布国家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授予信息。代某每办理一个收取1.5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好处费。12月25日,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案的判决书,甘肃省山丹县人民法院对涉案体育公司、被告人毛某以单位行贿罪、行贿罪分别判罚金40万元,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此外,代某违规授予478名二级运动员,也因犯受贿赂也被判处刑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5月25日,毛某与鲁某某入股成立洛阳某体育公司,毛某任执行董事,系公司法定代表人。2014年3、4月,被告人毛某在开办高考体育培训班期间,因培训的张掖籍学生运动员报名事宜,与时任张掖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科科长及“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管理员代某(已判刑)相识后,毛某为使其培训的学生能被确定为国家二级运动员,遂以个人名义或以洛阳某体育公司名义向代某提出违规办理国家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的请求,双方约定每办理1个国家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毛某送给代某1.5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好处费。
2014年至2017年,代某根据毛某提供的学生信息,违规为207名不符合相应标准的学生在张掖市体育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发布国家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授予信息,毛某先后送给代某人民币297万元。其中,个人行贿63万元,单位行贿234万元。
在行贿罪方面,2014年,被告人毛某请托代某,违规为40名学生授予国家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毛某为感谢代某,于2014年4月至2015年1月,先后多次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送给代某人民币共计63万元。
在单位行贿罪方面,2015年5月,毛某以单位名义请托代某,违规为26名学生授予国家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2016年,毛某以单位名义请托代某,违规为49名学生授予国家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2017年,毛某以单位名义请托代某,违规为92名学生授予国家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
庭审中,被告单位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意见,自愿认罪认罚。单位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被告单位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且主动退赔违法所得,请求法庭从宽处理。
毛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其辩护人表示,毛某具有自首情节,主动找到监委工作人员如实供述监委已经掌握的事实及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毛某构成立功,毛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代某的受贿行为。毛某无犯罪前科,平时表现较好,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大,已积极退赔了违法所得,并愿意主动缴纳罚金,请求法庭对毛某适用缓刑。
毛某称,因为代某是运动员等级系统管理员,其给代某送钱的目的,就是让代某把不符合二级运动员授予条件的学生,录入到国家运动员等级管理系统并发布信息,使他们获得二级运动员等级资格证书。
再按证据显示,2014年至2017年违规授予人数574人(代某案认定478人),包括毛某请托的207名学生名单。经甘州区人民法院、张掖市中级人民法判决,代某犯受贿罪被判处刑罚,其中包括收受毛某行贿款297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毛某从事体育培训等经营活动过程中,为达到违规为学员办理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之目的,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人民币297万元,其中洛阳某体育公司成立后行贿的234万元系公司行为,属于单位犯罪。被告人毛某虽积极配合监察委员会调查案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但其犯罪事实是在监察委员会已将毛某及代某的行贿、受贿犯罪事实掌握,对其实施留置措施后供述的,不构成自首和立功。
最终,法院以被告单位洛阳某体育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被告人毛某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数罪并罚,合并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